全市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我市将于7月份至8月中旬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检查的范围: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企业、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餐饮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检查的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提醒,《社会保险法》已于7月1日起实施,用人单位应该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申报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未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广大劳动者可向管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宜昌市及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
举报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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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 0717-6770199
宜都市 0717-4833609
当阳市 0717-3223954
枝江市 0717-4219226
远安县 0717-3814917
秭归县 0717-2880110
兴山县 0717-2584602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0717-5333254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0717-5821623
夷陵区 0717-7201233
西陵区 0717-6746278
伍家岗区 0717-6356096
点军区 0717-6080043
猇亭区 0717-6516756
开发区 0717-633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