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逊志副局长到枝江市夷陵区督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及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
根据市医改办的部署和6月8日王国斌市长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要求,黄逊志副局长带领局医疗与生育保险科、工资福利科及事业单位人事科科长于6月10日、13日分别到枝江市、夷陵区督导两地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及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
首先向两地传达了省、市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及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明确了基本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改革、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和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等三项重要工作任务的时间结点。认真听取了两地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及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汇报,召开由发改局、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药监局和部分乡镇卫生院的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认真查阅了两地提供的有关资料,并深入到枝江市七星台镇卫生院及该镇董家湾村卫生室、夷陵区小溪塔镇卫生院及该镇谭家榜村,实地了解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情况。黄逊志副局长在两地督导时还反复强调,一定要把“包干责任制”落到实处,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顺利推进。
(局医疗与生育保险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