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城区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核定工作全面启动
2011年度城区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核定工作全面启动,即日开始受理用人单位社会保障登记年审,下月10日起受理用人单位2011—2012年度社保基数申报审核。
即日起受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
2011年度城区《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年审工作将从本月起至9月底结束。期间,城区各参保单位需到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环城北路40号市人社服务大楼二楼)进行年审。办理时需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份;机关事业单位带《法人代表登记证》复印件―份,企业单位带《工商营业执照》;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企业单位(含按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携带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携带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地驻宜办事机构等参保单位携带成立批文复印件一份;《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社会保险登记验证表》(在市人社网http://rsj.yichang.gov.cn专区表样)。
7月10日起进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
2011年度城区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时间为2011年7月10日至2011年9月30日。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继续实行单位缴费基数和个人缴费基数分别申报的办法。在核定年度内(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申报,即 1140元/月,高于300%的按300%申报,即5670元/月,高出300%以上部分不作为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也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依据。单位缴费工资基数总额应大于或等于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
用人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yichang.gov.cn,2011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参保人员信息,核对本单位实际应申报职工人数,并按要求完成年度申报。(网报单位可直接在网上进行年度基数申报)
办理时需携带:《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申报表》;《财务决算年报表》(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基本情况表、费用表和成本核算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0年度劳动统计基层年报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纳税汇总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会计报表》;以盘报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社会保险费基数申报,同时附纸质《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申报表》两份。
凡在2011年6月30日前有职工增减变动的用人单位,需于6月30日前申报完毕;2011年6月30日以后申报职工增减的,需先办理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结算,次月才能办理职工增减变动申报手续。
12月1日起受理退休人员养老金申报
2011年12月1日至31日,凡参加宜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中省在宜单位(退休费不在城区计发),须将本单位退休人员本年度的基本养老金发放情况报送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并进行审核。逾期未报的单位,将直接影响按新标准划分单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导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受损。
(郑琼玲 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