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残疾人就业情况专项检查加大对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近年来,我市十分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安置残疾人就业3000余人。为确保残疾人劳动保障合法权益落实到位,5月中旬,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会同市残联开展了维护残疾人就业情况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共抽查重点用人单位24家,其中有12家单位存在劳动合同订立不规范、工资标准不明确、岗位设置不固定等问题,残疾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不同层度的侵害,个别用人单位利用残疾人害怕失去工作的心理,工资发给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甚至将用人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残疾职工微薄的工资中扣除。伍家岗区某幼儿园使用残疾职工吕某,月工资680元,扣除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实际工资仅为242元。
针对残疾人就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将加大对残疾职工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一是广泛宣传《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摈弃歧视残疾职工的陈腐观念,为残疾人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二是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依法督促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三是加强对用人单位使用残疾职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严重侵害残疾职工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