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开始受理城区国企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登记审核
近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获悉,即日起至6月中旬,正式受理国有企业、破产企业级中省企业老工伤人员进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登记审核。
符合条件的老工伤人员需准备(1)经本人填写的《登记审核表》(老工伤人员填写表一、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填写表二)一式三份;(2)原工伤性质认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情况、历史待遇支付情况等相关资料(个人没有的由原用人单位提供);(3)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4张;(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5)《户口薄》原件及户口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本人将《登记审核表》及相关资料交给各归口单位(有用人单位的老工伤人员交给用人单位,无用人单位的老工伤人员交给主管部门,关改破企业的老工伤人员交给市国资委)后,由归口单位按要求统一上报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登记管理科(环城北路40号二楼1、2号窗口)进行审核。
市社保征稽处特别提醒,所有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需对已参保人员和未参保人员分别填表,并填写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同时须用纸质档案袋单独封装每个申报人员的资料,档案袋上的编号和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上的顺序编号要保持一致。市社保征稽处将根据核定结果,为老工伤人员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核定等相关手续,并为每个参加老工伤人员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社会保障号。
(市社保征稽处 郑琼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