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春暖行动
3月16日市劳动关系三方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召开了“春暖行动”工作会议。市总工会、市政法委、住建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察科(支队)、仲裁科、劳动就业局,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对我市开展“春暖行动”进行了具体布署。 按照省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1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暧行动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电[2011]5号)文件精神,我市制定了“春暖行动”工作方案,定于今年3月16日—6月10日在全市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春暧行动”。 通过开展“春暖行动”活动,摸清我市城区各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名册和人数,使用农民工情况,建立工会组织情况,对企业用工进行备案。弄清中小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情况。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收集意见和建议;推动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维护职工的劳动报酬等权益,督促企业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 “春暖行动”的工作内容:一是广泛开展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宣传。宣传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以及不按时足额外负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增强企业依法签约的责任意识和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二是加强对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和管理。指导企业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劳动用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积极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用工管理。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促进职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引导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和生活福利设施。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四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高效处理举报投诉案件,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切实维护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 会议决定组成工作专班。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军平同志任组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赵林成和市总工会副主席任云任副组长,成员由参会单位派一名负责同志组成。 会议进行了责任分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总协调;劳动监察支队负责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保障及参加社会保险督办、监察工作,用工信息入库;仲裁科负责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市政法委负责协商指挥城市网格管理员,配合各区劳动关系三方收集企业及用工信息;就业局、劳动监察、政法委共同负责统计、收集信息及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市总工会负责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涉及建筑行业,住建委参与;涉及国有企业,国资委参与;涉及小企业,经信委、工商联、个私协参与;各区劳动关系三方将工作布置到社区并参与属地所有企业的调查工作。 整个“春暖行动”3月16日开始,6月10前完成。 劳动关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