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主动退还已成主流查处冒领将出新政
城区今年已追回14.9万养老金
今年以来,宜昌城区通过接受群众举报,已查处冒领养老金案件11起,共追回冒领和多领的养老金14.9万元。
随着连续两年开展“反欺诈冒领骗领养老金专项整治月”活动和对养老保险政策长期宣传,越来越多的宜昌市民已经形成了“依法享受基金光荣,冒领多领基金可耻”的认识。据了解,在今年已追回的14.9万元中,有三笔金额分别为4.5万元、5.4万元和3.1万元的多领的养老金,均为去世退休人员的家属主动退还。
去年追回冒领养老金59万元
2010年,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一方面以开展第二个养老金反欺诈冒领骗领宣传活动月为契机,通过政策宣传进社区和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广泛报道,严厉打击养老金欺诈冒领行为。在查处养老金欺诈案件过程中,充分利用政府公共信息平台等资源,尝试与劳动保障行政监管、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联合查案。全年全市各地共查处了155例冒领骗领养老金案件,依法追回被冒领的养老金59.03万元,年堵塞养老金流失168.05万元。另一方面,各级通过加强资格认证,从源头上封堵养老金冒领。全年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共暂停了4954名未采集指纹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促使了5218人主动参加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和采集指纹,发现了244人冒领养老金的线索。
冒领养老金将处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宜昌市养老保险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今年将在4月继续开展全市第三个“反欺诈冒领骗领养老金宣传月”活动。重点对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人员和被征地农民退休人员开展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同时对退休人员数据库中无居住地址、无联系电话、无资格认证信息的“三无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该负责人同时提醒,因死亡或判刑等原因丧失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和遗属,其家属应及时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报。一旦有冒领骗领养老金的行为一经查处,必须主动退还;对于性质恶劣、拒不配合的将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给予提供线索的举报人以奖励。同时该负责人还表示,今后将会结合查处冒领养老金行为,对冒领养老金而尚未退休的人员建立非诚信档案,一旦纳入非诚信档案名单,对其今后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其他方面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而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宜昌市养老保险管理处 赵婷婷 田春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