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征稽处五大举措给力2011社保扩面征缴工作
2011年,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进一步强化扩面征稽工作措施,细化社保经办管理,积极推出五大举措给力2011社保扩面征缴工作。
一是突出扩面重点,进一步扩大参保范围。重点加大对中央省属在宜企事业单位、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三类人群参加社会保险的推进力度。将外来务工人员、高危行业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城镇所有从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2011年全市社保计划扩面新增14万人次,参保达到342万人次,征收社保费35.4亿元以上。
二是强化申报管理,进一步提高征收质量。继续推行社会保险 “双基数”核定和“两表两签字”制度。严格执行职工“签名制”、单位“公示制”和媒体“公告制”,强化社保申报管理,严把缴费工资申报关,确保全市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率98%以上,申报核定率95%以上,核定准确率98%以上,其中单位缴费基数按上年度社平工资100%核定的达到30%以上,按80%核定的占40%以上,按60%核定的控制在30%以下。
三是规范社保稽核,进一步发挥稽查监管作用。建立并在全市范围贯彻实施《宜昌市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规范》,大力推行联动稽核、交叉稽核、分类稽核,切实发挥稽查监管作用,确保书面稽核率达100%,对应保未保单位的实地稽核率达100%,对被投诉举报单位的实地稽核率达100%,对按社平工资60%-65%申报核定单位的稽核率达80%,稽核整改率98%以上。
四是完善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合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工商税务—社区街道—社保征稽部门资源共享;探索联动排查机制,发挥工商、地税、社区街道对未参保单位的排查作用;要加强部门内部纵向指导联系,提高工作的整体性与执行力。
五是建立无障碍通道,进一步畅通社保关系转移。本着“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不断完善经办程序及信息系统,努力建立“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无障碍绿色通道”,落实“三个15天”的工作要求,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