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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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为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7]44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8号)规定,从2017年11月1日起,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据悉,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将从最低工资标准的70%提高至85%,即由现行每人每月858元调整为1173元,每人每月增加315元,增幅36.71%。本次提标共涉及全市689人,发放失业保险金67.47万元,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发放的差额部分已随同3月份失业保险金一并发放到位。(枝江市人社局 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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