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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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要求,从今年9月份开始,秭归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按照新的标准发放,即每人每月在之前70元的基础上提高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0元,待遇调整自2017年1月起,1-8月份增补发放的基础养老金待遇随9月养老金一同兑现。
据悉,秭归县在接到调待通知以后,高度重视,提早谋划,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争取配套资金,按程序向市局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并及时修改信息系统参数,整个工作有条不紊,有序推进。此次符合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的对象共58248人,需补发养老金459万元,本月15日前已发放到位。
(秭归县社保局 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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