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案件688起结案率达99——夷陵人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2015年以来,夷陵区人社局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688起,其中涉及工资拖欠案件622起,清欠率及结案率均达99%以上,下达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109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6起,移交公安机关案件5起。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夷陵区工矿、建筑等领域使用农民工数量不断增长,劳资纠纷日益凸显,部分企业和无良工头无故拖欠、克扣工人工资,甚至以藏匿等方式拒不支付工人工资。目前,夷陵区重点欠薪案件主要涉及到工矿企业和房地产领域。夷陵区多数工矿企业效益不佳,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负担过重,资金匮乏,从而导致工资拖欠案件频发。同时,建筑领域普遍存在挂靠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的现象,导致用工管理十分混乱,因工程质量、进度、价款、合同等纠纷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案情较为复杂,且拖欠工资时间较长、数额较大。
2015年10月,多名劳动者到夷陵区劳动监察局投诉某公司工资拖欠问题。接到该投诉后,监察员迅速实地调查取证,积极与该公司负责人联系。经多方查证,证实该公司已将工人工资支付给包工头先某某。先某从该公司分包木工、内架项目,领取21名工人工资11万余元后逃离施工现场,未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监察员多次与其联系无果,属恶意欠薪。2015年10月30日,夷陵区人社局按照法定程序向先某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先某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工人工资。 2016年1月25日,夷陵区人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将此案作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经人社、公安部门详细交流沟通后,公安部门快速立案侦查,并成立工作专班。2016年1月29日,公安干警远赴四川,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欠薪藏匿在老家的先某抓捕归案。归案后,先某对恶意欠薪一事供认不讳,但表示所领工人工资已全部用完,无钱支付工人工资,公安机关正式对其进行刑事拘留。2016年5月15日,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先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后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该案是夷陵区第一起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为巩固两法衔接工作成效,夷陵区维稳办联合人社、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聘请资深记者对这起恶意欠薪案件进行了专访,并在夷陵电视台《法治夷陵》节目播出,收到较好的震慑作用,工作破局效果良好。
夷陵区人社局凡经排查出来的重大欠薪案件,报经区委、区政府领导批准,按照领导包案制度要求,实行案件三包,即包调查、包处理、包稳控。形成重大工资清欠案件督办责任清单,按照四个一即一个案件、一个领导、一个专班、一抓到底的办法,确保案件处置落到实处。定期召开全区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督办会议,对治理欠薪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夷陵区劳动保障监察局 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