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祸无情农民工因工丧命政策为民医保局服务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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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湖北嘉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锦绣江南48号楼项目部经理、办公室主任为宜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送来了一面锦旗,上题:建筑业工伤保险,农民工的守护神。
周某彬在湖北嘉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宜都市陆城杨守敬大道锦绣江南项目施工现场工作。18时许,周某彬在锦绣江南48号楼1-2楼楼梯间凿混凝土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方高处坠落。当时,呼之不应,口鼻少量出血,呈昏迷状态。带班的拨打120急救电话,伤者当即被送往宜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治疗,被诊断为: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左侧额叶,枕叶,脑干梗塞;创伤性湿肺。
事故发生后,湖北嘉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锦绣江南48号楼项目部办公室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工伤事故电话报案,并于3日内将工伤事故报告报送到市医保局工伤股,第9天收齐相关资料后申请了工伤认定。
接到申请工伤认定材料后,马上安排工作人员到事故单位进行工伤调查,实地查勘事故现场,做好笔录;并来到宜都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外科看望伤者,询问病情、治疗情况,耐心向伤者家人解释工伤政策。经过工伤调查,拟认定工伤人员公示等程序,宜都市人社局于6月13日对周某彬受到的事故伤害,作出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周某彬经过62天的住院治疗,因呼吸循环衰竭于7月2日17时30分在市一医院临床死亡。
用人单位和死者家属来到医保局咨询工伤政策及死亡待遇,工作人员热情、细心地进行了讲解:一是医疗费用审核报销,二是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可以享受工亡待遇,即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根据用人单位和周某彬家属提供的资料,结合实际情况,宜都市医保局工作人员及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死者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进行快速认真审核。其中包括医疗费十七万余元,丧葬补助金二万余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六十七万余元,各项合计八十六万玖仟余元。经领导复审签字同意,款项以最快的速度打到周某彬所属的湖北嘉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帐户。收到款项后,湖北嘉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锦绣江南项目部经理打电话来急动地说,你们医保局的工作人员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热情,办事效率高,为医保局点赞,为建筑业工伤保险点赞。
周某彬一事的圆满处理不仅安抚了他的家人,维护了亡者的权利;砥砺了医保局职员兢兢业业,服务至上的精神作风,更明确了真正发挥工伤保险在保障建筑行业安全,减少安全风险,维护就业者权利这一目标。嘉盛建筑工程公司送锦旗致谢是对宜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亲力亲为,热情服务,维权润民的认可、感谢。
作为经办工伤保险,维护参保人员权益的宜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一直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办事宗旨,秉承服务润心,维权润民,人文润家的优良作风,全面提升公共服务的效率质量和水平,保障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力创和谐社会。为23℃人社服务添砖加瓦,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再添光彩。(宜都市医保局 徐本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