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灵活就业人员最新社保缴费基数出台养老保险最低缴费56元年
秭归县2017年度(实际核定年度为至)最新社保缴费基数出台。根据凡低于宜昌市2016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7193元/年)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的政策规定,缴费基数保底数为2360元/月,封顶数为11800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可根据本人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在宜昌市2016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等九个缴费档次中自行选择缴费标准。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最低缴费标准56***元/年,最高缴费标准28320元/年。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以宜昌市2016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可选择按10%或5.5%的比例缴纳,选择按10%比例缴费的,按规定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并划分个人账户,年缴费金额4812元;选择按5.5%比例缴费的,只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不划分个人账户,年缴费金额2689.8元。
特别提醒广大灵活就业人员:于缴纳2017年6月之前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逾期不缴的,补缴时将按新的缴费标准核定。请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于至缴纳至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否则将影响医疗保险待遇享受。(秭归县社保征稽局 姜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