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23℃秭归又出降本减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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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在扎实有效推进人社服务专项行动中,秭归县人社局把企业降本减负、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放在首位,根据该县十三个五年规划关于做大做强建筑业企业配套产业,努力把建筑业企业打造成我县重要支柱产业的要求,并遵循该县建筑业企业工伤保险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近日,该局协同县住建局、县地税局联合发文,自2017年元月起,适当下调该县建筑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率。
下调后的该县建筑企业工伤保险费率为:工程合同总造价500万元以内(含500万元)的部分由原来5‰调减至4.5‰,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由原来4.5‰调减至4‰,1000万元-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部分由原来4‰调减至按3.5‰缴费,300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原来3.5‰调减至3‰。
经测算,本次降费幅度达10%以上,每年降低企业成本达60万元以上。(秭归县社保征稽局 谭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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