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创新六机制坚持七着力服务企业合法和谐用工
当阳市人社部门围绕建设五个当阳, 积极服务工业强市、三产兴城、城乡一体、转型发展战略目标,高位推进服务企业合法用工,指导企业和谐用工,为重点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全年重点联系100家规模企业,培训1000名技术工人,组织招聘10000名员工,千方百计满足企业生产需求。
创新六机制,服务企业合法用工。通过指导企业职工理性维权,有效规避用工风险是该局行政执法思维的又一创新。近年来,当阳人社局针对全市民营经济发展与矛盾始终共存的现状。从帮助企业学习、掌握和运用社会劳动保障相关法律知识入手,增强其有效规避用工风险,防控用工风险的能力,避免和减少用工纠纷的发生。积极实施维权稳福工程。找准执法维权与服务企业用工的切入点,整合劳动保障执法资源,建立以职工维权服务中心为主的综合维权服务平台,变单一执法为执法维权与服务用工并重的新机制。一是建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长效机制。积极开展你用工我服务,有矛盾我化解为主题的三进三稳活动。即充分利用网格监督员进工厂、进车间、进工地等形式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累计印发宣传资料5万份分发到用工单位,帮助企业法人特别是劳资负责人更好地理解执行法律法规。深入了解用工情况,帮助分析用工形式,指导健全规章制度,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切实提高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有效促进企业稳岗、稳员,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二是建立指导重点企业规范用工动态服务机制。以市劳动保障监察专班为主,积极督促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引导企业从招聘风险防范、用工流失动态防控、纠纷调处、仲裁防范等方面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化解了建材陶瓷、纺织机械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职工工资纠纷,切实把劳资纠纷消除在了萌芽状态。三是建立重点项目建设事前介入督导机制。即在重点项目建设用工前,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服务企业用工专班及时***宣传《劳动合同法》,告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与权利,履行各自义务。四是建立以企为本的以案学法导向机制。以劳动人事仲裁委为平台,对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并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我局不是立即行使劳动保障监察强制性执法行为。而是通过把企业劳资负责人请到仲裁委,参与现场以案学法,促使其认识到不签订劳动合同所带来的法律风险,即及时化解了劳资双方矛盾,又保证了企业用工秩序。五是建立重大事件应急化解机制。近年来,由于我市转型发展步伐加快,旅游产业逆市而上,服务业重经营轻诚信,使群体上访事件有所反弹。一些大型超市、宾馆等服务企业大量使用新招员工,私自设立长时间试用期降低工资支付标准,自行加班加点,少支付工资金等问题。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得知情况后,多次***宣传《社会保险法》和《最低工资规定》,要求超市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依法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对违反规定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有效化解了超市、宾馆等群体性上访事件。六是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制度。以仲裁院为平台,对规模企业的重大疑难案件,采取请法人***面对面宣传法律、法规,做其思想工作,实现了解决一案、规范一企的效果。六是建立基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管理快速反馈机制。以各镇(处)劳动保障网格员为载体,对发生劳动争议较多的用人单位,采取快速登门零距离服务协调的方式,通过点上发现问题解决面上的问题;使各网格内用人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会保险缴费率、工资按时支付率等达到了98%以上。建立企业规章制度监督机制。今年来,我局以政策法规科为主,积极加强对企业各项制度的规范化、法律化监督。严格要求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拟订条款要具备三个条件:即依法制定,不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经过民主程序产生,由职代会或股东会、董事会讨论通过;企业要对劳动者履行告知、公示的义务。要求企业做到以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就提前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后有关经济补偿作了详细的规定。指导企业尽可能要劳动者合同到期后,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终止劳动合同,有效避免用工风险,大大降低了劳动保障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坚持七着力,督导企业和谐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企业的前提,是实现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当阳市将提高企业和谐用工意识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着眼点,着力法规知识培训。该局先后举办5次全市企业劳资人员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培训班。市属100家规模企业人事主管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主要学习了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劳动关系等有关业务的最新政策和经办流程,各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还与参训者展开互动交流,现场解答了部分问题。此次培训更好地促进企业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沟通交流。
着力提升企业法人素质的培训。组织部分规模企业劳资人员参加全省为期一周的社会保险法培训班。会上,省人社厅请来专家,重点对当前经济形势、企业完善社会保险关系重要性,保障职工社保权益等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讲解。使参会企业劳资人员感受到责任重大和学习的必要性。
着力构建三方协调机制。发挥工会和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引导企业自觉自愿参加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以分片的形式深入到企业规模企业推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取得实质性成效;完善由工会代表职工签订的集体合同,涉及职工2万多人。与企业主管部门合作,组织企业开展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题的巡回宣传活动。
着力加强企业和谐用工引导。以完善保障制度为载体,巩固和谐发展的根基。围绕建设和谐当阳主题,以职业能力建设科为指导专班,及时跟进企业员工薪酬分配制度的公平性指导。注重引导企业完善激励薪酬分配制度,建立以岗位基本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将个人收入与工作效绩挂钩,经济收入向生产一线倾斜。
着力建立规范用工交流制度。以维护和谐发展的成果为主旨,积极开展维权保稳促发展活动。先后组织部分规模企业劳资负责人对鑫冠化工、史丹利化肥、湖北金庄等诚信单位开展规范用工、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环境留人 交流活动,积极营造和谐共赢的劳资环境。
着力开展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活动,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全市大力开展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活动,以评促改,注重引导,鼓励企业自我规范,督促企业完善用人单位诚信档案,督促企业主守法经营、依法用工,适当提高职工工资福利待遇,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尽力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企业信誉度。着力超前预防,实施调解前置。通过建立大维权机制,健全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强重点建设领域监控,积极指导企业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的工资的情况。
着力完善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定期联系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发挥了基层组织的作用,做到发现争议苗头,及时提前介入,将矛盾消灭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先后组建了269个基层调解组织,分期分批培养了200余名调解员,近3年来已成功调解案件405件,及时预防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升级,为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钱敏、佟国、郑芙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