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及时为领取失业救济金人员发放物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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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为有效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缓解物价上涨对领取失业救济金人员生活水平的影响,五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启动物价补贴联动机制为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发放了价格临时补贴。
此次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发放对象为2016年10月、11月、12月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2016年10月、11月、12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分别为84元/人、84元/人、67元/人,累计发放866人次,累计发放金额67177元。
(五峰人社局 向燕、陈昊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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