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人社局四项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统一换发两证,建立执法人员信息库。2016年度,长阳人社局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组织5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网上报名、学习培训和人社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全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并取得执法资格,集中换发了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考核和监督管理,在执法的过程中保证每次至少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与调查取证和文书送达,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选择了14名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人社政策法规的相关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组成法律顾问队伍,在局统一领导下参与起草规范性文件、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妥善处理涉法涉诉案件、参与疑难案件分析、处理信访维稳事项,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积极推行主要负责人参与出庭应诉。2016年度,该局被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为零,到县法院参与行政应诉案件2起,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行政应诉案件1起,胜诉率始终保持100%,没有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纠正的案件。每次出庭应诉都明确一名分管局长带队,认真查阅资料,撰写应诉答辩状,按法定时限提交相关证据,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严格按新的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加强和改进案卷评查,降低行政复议和诉讼风险。该局始终把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抓手,成立了案卷评查工作专班,由分管局长任评查组组长,工伤、仲裁、劳动监察和法规等相关职能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严格对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工伤认定)类案卷评查标准,逐卷打分,同时记录存在的问题。对评查梳理出的问题,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分析原因,查缺补漏,切实整改,确保案卷经得起检验,有效降低行政复议和诉讼风险。(政策法规股 朱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