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召开
9月9日,夷陵区召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传钢同志就我区贯彻落实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单位深化认识、严格政策、统筹推进、提供保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据了解,此次改革范围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确定为行政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人员范围为参保单位的编制内工作人员。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离休人员不纳入,待遇继续由原单位保障。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一样,单位和在职人员共同缴费,对在职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比例是20%,个人缴费比例是8%,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缴费工资基数实行300%封顶、60%保底。与企业全口径工资作为基数不同的是,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工资基数有规定的项目,区人社局已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具体项目和标准。
建立新的待遇计发机制,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是以退休前的终点工资为基数打折确定。改革后,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构成,其中,中人还有过渡性养老金,体现整个为保持待遇平衡衔接,改革顺利实施,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维持原待遇不变;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用新制度计算养老待遇;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加发过渡性养老金我,并设置10年过渡期,实行新老计发办法对比,保底限高,即: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齐;新办法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对高于部分有所限制,按一定比例发放,目的是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据悉,这项工作涉及到我区300家机关事业单位,关系到15000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
刘传钢同志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加快推进各项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全国上下一体化的制度改革,也是参保范围内公平公义的改革,还是影响自身的改革,各单位要严格政策口径。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政策落实到位、把方案执行到位、把问题解决到位,保障全体参保人员待遇落实。
会后,区人社局、编办相关负责人还对各单位人事干部进行了参保经办培训,介绍参保登记管理系统,讲解单位参保预登记、在职及退休人员参保登记经办流程及操作方法,为年底前完成成建制单位的参保工作打下基础。(夷陵区人社局 姚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