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安排部署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
8月29日,秭归县政府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
会议指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就是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进行整合,建立起七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一是统一管理体制。将县卫计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和经办机构及县人社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和经办机构合并,统一由人社部门承担。二是统一参保范围。覆盖范围为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三是统一筹资政策。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低于现有水平。四是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要达到75%左右,并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五是统一医保目录。六是统一定点管理。七是统一基金管理。
据了解,整合工作将分三步走,8月底以前完成城乡居民医保行政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整合;9至12月为整合过渡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实行双轨运行,执行原有政策不变。从2017年1月1号起,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市级统筹。
秭归县副县长李敏要求,全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并部署好整合工作。要明确整合工作的目标任务、职能职责和整合的步骤与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和落实好整合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如期完成整合工作。
(秭归社保局 徐琼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