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启动幸福夷陵民生医疗救助工程
近日,夷陵区医保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等2家承办机构签署了《2016年幸福夷陵民生医疗救助保险服务协议书》,该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我区民生医疗救助工作全面启动。
幸福夷陵民生医疗救助保险由区人社局牵头,区金融办、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和区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实施,医疗救助扶持对象为全区44万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夷陵区户籍人员。上述参保对象在2016年因病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等国家政策报销结算后的合规自费部分再按以下标准予以报销: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城乡孤儿对象,个人合规自费费用按100%赔付;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个人合规自费费用按90%赔付。赔付后个人合规自费费用仍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全额赔付;其他参保对象个人合规自费费用超过12000元以上的部分按80%赔付。以上三类参保对象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凡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按应赔金额的50%赔付救助。我区精准扶贫攻坚行动幸福夷陵工程的实施,切实解决建卡贫困人口看病就医和医疗保障问题,让贫困人群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李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