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积极落实驻村生活补助激发扶贫工作活力
近日,在夷陵区精准扶贫攻坚战进行的如火如荼之际,区人社局根据相关政策落实选派贫困村第一书记乡镇工作补贴,为驻村干部提气,为扶贫工作添力。
据悉,为贯彻区委、区政府精准扶贫战略部署,为我区23名选派贫困村第一书记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不增加基层负担,不拿群众一针一线。2015年底区人社局下文规范了驻村干部住宿费、伙食费、驻村交通费标准、程序。同时规定驻村干部在非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乡镇驻村工作六个月以上的,参照宜人社发〔2015〕33号有关规定,工作期间根据干部职务比照所在地标准享受乡镇工作补贴。自去年8月份区委组织部选派贫困村第一书记,已驻村工作6个月以上的纳入享受乡镇工作补贴范围。
自扶贫攻坚战役打响以来,我区驻贫困村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在帮助贫困村发展产业、帮助贫困户脱贫等工作中亮点频出,驻村乡镇工作补贴的落实,有利于激励驻村干部的士气,激发驻村工作的活力,对打赢、打好扶贫攻坚战役有重要意义。(夷陵区人社局 左颖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