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社保局强化两定机构监管再出重拳
1月,新年刚到,秭归社保局抽调工作专班在全县范围内对两定机构医疗保险管理与服务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保持打击医保欺诈高压态势,巩固全省打击医保欺诈专项行动和点题监督工作成果。
此次专项检查以现场稽核的方式进行,同时调查《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宜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令)政策执行情况和金保工程新系统上线运行情况。据悉,自去年下半年省市开展打击医保欺诈专项行动和点题监督工作以来,县社保局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认真履职,强化监管,此次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第三次集中检查。
下一步工作中,社保局将重拳出击医保监管,规范两定机构服务行为,杜绝医保欺诈,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一是对去年9月份以来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11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全县通报,记入两定机构医保管理服务诚信档案;二是暂停医保结算服务,限期整改,根据整改落实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医保结算业务;三是根据《秭归县医疗保险零售药店(诊所)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规定扣除协议期内的质量保证金;四是把两定机构监督管理作为重点工作、常规工作来抓,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督、卫生计生监督部门联合监管,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监管;五是根据《***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强化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多次违规和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取消医保定点资格。(周庆华 徐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