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养老保险局待遇领取资格年度复查圆满完成
为切实贯彻执行《湖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规定》(鄂人社发[2013]43号),保障退休人员合法权益,有效规避虚报冒领养老金行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长阳县社会养老保险局于10月上旬安排部署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年度复查工作,日前已完成9206名本地居住退休人员资格认证。
此项工作的开展,达到了预期效果。一是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的作用,实现了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二是认证方式多样化,通过认证对象自行申报、工作人员入户核查以及服务大厅指纹复查等方式,方便了认证对象。三是提高认证信息准确率,原则上要求认证对象本人持有效证件进行认证,并对认证结果签字确认,确保了认证结果的真实性。四是做好认证结果综合运用,对退休人员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及时处理,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的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对核查出虚报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行为人依法严肃处理,对冒领的养老金予以全额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