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居民医保正式开征
全县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于10月12日同时启动。2016年城居医保缴费标准为:成年人300元;学生及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缴费标准为60元;60周岁以上困难老人缴费标准为100元;城镇低保对象、重残人员由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龙舟坪镇湖口、四冲湾、龙门、花坪以及枫竹园社区居民在所属社区办理参保登记缴费,其他乡镇居民在所属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缴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实行统筹管理,并实行门诊医疗约定式服务。参保人员住院凭户口簿原件或者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转外就医的,由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同意办理转诊手续,医疗费用实行网上即时结算。
前期,县人社局印制了三万份《参保政策问答》到各学校宣传指导参保工作,还制作了横幅、参保须知在各乡镇、社区悬挂,利用新闻媒体刊播流动字幕,群发短信10000余条,广泛宣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使居民医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尽知,提高广大城镇居民参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