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人社局规范推进职称改革助力人才发展
近年来,远安县认真落实国家职称改革政策,结合县域实际稳步推进职称改革服务人才发展,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一是扎实做好教育领域职称改革。根据2013年新修订申报条件,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完善评价标准和评审程序,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称系列与小学、幼教职称系列合一,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设为五个等级: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同时完善评价标准,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
二是稳步推进卫生领域职称改革。紧密结合全县公立医院改革,认真做好卫生领域职称评审政策宣传解释,确保卫生申报评审工作平稳进行。积极发挥职称评价导向作用,重点做好临床为主型、临床科研并重型的职称评审服务工作,注重能力展示,突出以用为本,引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钻研业务、奉献一线,不断提高医疗、医技水平。
三是积极开展企业职称评审服务。为更好服务全县民营企业发展,满足民营企业专技人员职称评审需求,及时印发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服务指南500份下发到企业,开展民营企业直通车服务专项行动,邀请市评审专家到县开展零距离评审服务,上半年,全县共申报民营企业中级职称81人,72人通过职称评审,通过率达到88.9%。(张遵英、王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