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高新区实施全员聘任制呈现六个特点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高新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有关要求,高新区积极探索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新型用人机制,从今年4月1日起全面实施全员聘任制,呈现出以下六个特点。
一是全员聘任。将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街道办事处和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在核定编制内选聘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全部纳入实施范围,均实行领导职务聘任、工作人员岗位聘任制度。聘期3年,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重新竞聘上岗。除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和距离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老同志外,首次列入聘任计划的共计372人。
二是打破身份。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机制,原在编人员(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人员)原有身份及编制不变,记入档案;其他受聘人员在核定编制数额内通过公开招聘或选聘聘任,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实施聘任制改革后,无论是在编人员还是劳动合同制人员,统一聘任条件、统一岗位薪酬、统一考核管理,本着人岗相适的原则选人用人,真正打破身份限制,一视同仁。在首次聘任过程中,实施范围内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全部聘任上岗,部分优秀年轻干部还被聘任到建设管理、经信商务、行政审批窗口等重要岗位;直属单位内设机构中空缺的领导岗位也在符合岗位条件的劳动合同制人员中择优聘任。
三是以岗定薪。建立与企业化管理相配套、与全员聘任制相衔接的绩效薪酬制度,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以绩定奖、绩效浮动,并重点向产业园区倾斜。按照权责设置8个岗位档次,分别设定不同的薪酬标准,聘期内享受相应岗位绩效薪酬待遇,落聘后或转岗后则不再享受,只发放基础工资,真正实现待遇能升能降。。
四是刚性考核。配套建立绩效目标考核制度,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目标,采用定期定量定性考核的方法,采取日常监管考察与季度、年度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绩效薪酬。强化刚性考核,分别设置一定比例进行强制分布(优秀一般不超过10%,原则上要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防止考核平均主义。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实行待岗,待岗培训期为3个月,期满后重新推荐应聘,如仍应聘不成功,则进行分流安置或辞退,真正实现能者上、庸者下。
五是权责下沉。适当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各部门、园区、街办一把手可对本单位副职及内设机构负责人进行推荐提名,组织部门从条件、程序上指导把关,党工委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聘任计划,实现了党管干部、组织意图、聘任单位意见和干部个人意愿有机结合,首次聘任中就有10名干部由单位提名聘任到领导岗位。
六是操作规范。党工委科学制定了全员聘任制实施方案,通过工作部署、集体学习、大会宣讲,引导干部树立轻身份、轻级别、重岗位、重绩效的意识,为全员聘任奠定了较好的思想基础。指导各单位根据三定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科学设定岗位职责。尊重干部个人意愿,9名干部通过双向选择交流轮岗。党工委管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各单位呈报的聘任计划,逐级签订聘任合同,聘任到领导岗位的同时颁发聘书。目前,聘任合同已全部签订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