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调整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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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根据湖北省人社厅《关于2015年调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16号)文件精神,自2015年1月1号起,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为此,秭归县社会保险局按照有关要求,成立专班,加班加点,准确测算,同时专题请示县政府,积极调度资金,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于5月15日将含有元至4月增资部分的基本养老金全部调整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对象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这是连续第十一年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符合调整待遇的人数有1.9万人,人平增加176元左右,正常缴费(缴费满15年)的企业退休人员每月最少可增加156元。元至4月,共补发养老金近1800万元。
(通讯员 胡家军 周锦程徐琼 摄影 周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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