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惠民生支付101万元解民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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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我区自2013年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以来,有效的缓解了大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该政策运行两年以来,深受群众好评。
2014年,我区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付线标准仍为8000元,年度内因住院或门诊治疗产生的费用中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累计达8000元到3万的报销50%,3万到5万报销60%,5万以上报销70%。
2014年度,我区有106人次享受了该项优惠政策,补助金额101万元,人均可达9500元。这仅仅只是我局密切联系群众,惠民生,解民难的一个缩影,我们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始终坚持教育活动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让广大群众真真切切得实惠。
(区医保局 高思秀 谢自渝 崔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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