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社保局人性化处理重复享受养老待遇人员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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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去年底,夷陵区在将享受一类人员待遇的三峡坝区移民的基本信息并入金保工程运行时,发现乐天溪镇望某,2009年1月以三峡坝区移民身份办理了三峡坝区移民保险,按一类人员享受待遇;2012年12月又以超龄人员身份办理城镇职工保险,享受城镇职工保险待遇,望某重复享受养老待遇达2年计10787元。区社保局考虑到望某年岁已高,生活困难,没有一次性退还重复领取养老待遇的能力,若采用强行将望某养老待遇全部停发的方式来追偿,势必造成望某生活长期没有来源,引发社会不稳定。为此,区社保局多次与望某协商并在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自2015年1月起,每月从望某退休金中扣除500元,直至偿还完毕。此举,既维护了社保基金的安全,又避免了社会矛盾的爆发,受到望某及社会各界的赞赏。
(区社保局 胡继忠 袁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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