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全面启动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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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自今年11月1日起,我县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续保工作正式启动,广大居民可到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相关手续。
2015年度缴费标准仍维持不变:普通居民130元/人,未成年人20元/人, 60周岁以上困难老人40元/人。低保对象(以县民政局提供的名单为准)、三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员凭相关资料个人不缴费。
在参保时间上,由于我县大部分外出务工人员春节期间才能回来,故将参保截止时间延至2015年1月31日,以方便广大居民能及时参保缴费。
(通讯员 向安东 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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