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洋城镇医疗保险关系顺利完成移交
根据《宜昌高新区整体托管枝江市白洋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移交总体框架协议》、宜昌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第89号精神,继2013年9月、12月先后完成第一批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关系移交后,2014年9月23日,在市县两级社会保险征收稽查局和信息中心的大力协助下,宜昌、枝江两级医疗保险管理局顺利完成了第二批被征地农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关系的移交手续。枝江医保局将相关参保人员的缴费记录、门诊慢性病审批资料和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备案信息完整地移交到宜昌市局,确保本次移交人员医保待遇无缝衔接。
按照市县两级人社局关于第二批社保移交的补充协议约定,第二批移交人员中,凡2013年9月及之前中断缴费的对象,自2014年10月起在宜昌续缴费按政策落实基本医保待遇;原已在枝江缴费至2014年底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办理一次性医保清算的退休人员,为保证年度享受待遇信息的完整性,在枝江享受医保待遇至2014年底,自2015年元月起在宜昌市享受基本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