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积极做好退休人员社平工资调整待遇重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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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2014年上半年,因2013年全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尚未公布,为确保2014年1-6月到龄退休人员能够及时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夷陵区社保局决定首次采用2013年全市在岗职工社平工资,为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了基本养老金预发业务。2014年全市社平工资公布后,夷陵区社保局积极按照新标准,重新计算了此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目前,待遇核发工作已经全面完成,此次因社平工资变化而重算待遇共涉及我区774名企退人员,人均增资79元,1-8月共需补发320000元。(区社保局 覃琼 孙翠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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