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可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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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近日,夷陵区人社局为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将对接受单位给予相关优惠政策。夷陵区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其为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9579元),此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2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吸纳登记失业1年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税收定额扣减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开展岗前培训的,根据培训工种不同,给予每人100-1000元的培训补贴。(夷陵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何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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