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老一类参保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费又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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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为增加夷陵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坝区移民老一类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费,切实提高这部分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根据宜昌市民政、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城区部分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要求,夷陵区老一类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费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坝区移民老一类参保人员待遇进行同步调整,由460元/月调整为506元/月,月增加基本生活保障费46元。该标准从2014年5月1日起执行,调整对象为参加我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坝区移民生产安置且一次性补缴了1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一类参保人员。(夷陵区人社局 罗万桥 屈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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