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工伤人员待遇提高惠及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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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远安县自2014年1月1日起提高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99元,二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90元,三级每人每月增加181元,四级每人每月增加172元,五级每人每月增加163元,六级每人每月增加147元。工伤人员供养亲属从2014年1月1日起提高抚恤金待遇,其中: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9元,父母、子女等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2元。
本次待遇调整惠共及58人,补发待遇34595元。
(陈祖华 郑妮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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