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四家企业获政府10万元人才培养经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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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实施,远安县出台政策,对我县企业培养和引进人才进行奖励。政策中规定,对企业引进的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并在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含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的高级管理人才,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领建工程技术中心工作的人才,工作满2年以上的,按照每人2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奖励给企业。
近年来,我县注重企业人才培养,加大非公经济组织职称评审工作力度。经过评审,焦海涛、彭小俊等5名同志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按照奖励标准,森源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广陶瓷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获县政府10万元人才培养经费奖励。(张遵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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