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人社局开展用人单位稳岗补贴工作
枝江市人社局开展用人单位稳岗补贴工作
为认真落实《湖北省关于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办法》,枝江市人社局近日发出通知,从 5月1日开始为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开展稳岗补贴。凡全员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没有人员失业(非因用人单位原因产生的失业人员除外)、有关补贴资金使用规范、按规定提取并使用了职工教育经费、组织或输送职工参加各类培训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均可进行申报。补贴标准按2013年用人单位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达到工资总额1%(含1%)以上的,按其缴费额的50%给予补贴;用人单位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总额达到工资总额0.8%(含0.8%)以上的,按其缴费额的40%给予补贴;用人单位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总额达到工资总额0.6%(含0.6%)以上的,按其缴费额的30%给予补贴;用人单位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总额不足工资总额0.6%的,按其缴费额的20%给予补贴。(枝江市人社局 唐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