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践活动中迸发出来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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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早上刚上班,一名工作人员走进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办公室,进门就说:我要入党!说完,便递上早已写好的入党申请书。她叫王璐,今年31岁,是去年被聘用到市就业局上班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一开始,市人社部门就将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包括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纳入教育实践活动的对象,与党员干部一样对待、一样要求,王璐也不例外。通过前段时间的学习、讨论,不仅提高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认识,而且工作作风得到了转变,群众观念、服务意识也得到了增强。王璐在讨论发言时说:我虽然不是就业局一名在编人员,但我对党同样饱含着真情!在假如我是服务对象的讨论中她说:我要用自己的敬业、勤奋、忠诚、自制、进取、协作、热情做好我自已的本职工作。
笔者认为,王璐的这一举动是党的教群众路线教育中迸发出来的一种正能量。(代华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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