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效果好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纠正工资支付的违法违规行为,远安县于2013年11月11日至2014年1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资清欠专项检查行动。本次检查共成立八个检查小组,通过查看建筑施工、水电、高速项目部和重点单位的劳动用工台帐、农民工工资支付表以及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等资料、现场询问及召开工人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县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排查。
开展专项检查两个月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和施工项目部286家,其中重点单位121家、大小项目部165家,签订《工资支付承诺书》286份,落实应急周转资金1287万元,成立处理大案、要案的应急小组286个。在专项检查中,共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11份、《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16份,检查期间受理投诉举报案39件,共为862名农民工追讨工资389万元,体现了快受理、快立案、快查处、快结案的特点。
县人社局对下发《指令书》且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的的2家单位、14个项目部,《指令书》到期仍不支付的、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县公安局;对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拖欠工资案件,由县法院及时作出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保全的手续;对拒不配合清欠工作或者采取各种方式逃避责任的企业,将其列入黑名单,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将对其实行市场准入限制。通过上述措施,确保案件到期结案率100%和农民工工资清欠率100%,使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得到有效解决,确保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群体越级上访等恶性事件,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王洪 徐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