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多措并举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临近年关,为提前预防和切实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夷陵区积极落实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打好元旦、春节前兑现农民工工资这一硬仗,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积极推行网格化监察方式,将管辖地域分片包干,明确监管责任区,实行专人管理。对大型企业、建筑领域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日常巡查,对易发、频发违法行为的用工单位和重要敏感时期实施重点监控,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目前已对400余家企业进行了日常巡查。
二是开展集中整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夷陵区预防和处置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办法(试行)》,自12月11日起由16个单位及各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四个工作专班,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行业归口管理、突出重点领域、各方密切配合的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拖欠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各企业和建设领域使用农民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重点检查,并对清欠工作实行***督查,做到发现一起,解决一起,处理一起;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发放监察询问通知书、公开曝光,确保拖欠的工资及时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恶意欠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治力度。对企业无故拖欠工资、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依法责令整改逾期不改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以转移财产、逃匿方式逃避支付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工资,数额较大的即拖欠1人3个月以上、拖欠数额在5000至2万元以内,或拖欠10人以上、拖欠数额在3万至10万元以内,经人社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依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因劳动保障执法监管不力、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劳动管理混乱,甚至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严肃追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是多部门协调联动。不断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落实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针对建筑领域拖欠工资现象较多的实际情况,成立由住建、司法、人社等部门组成的解决拖欠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监管。
自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检查企业403家,1116人次参加专查,接待318人咨询,公布欠薪严重违法案件1户,检查用人单位403户,涉及农民工33385人,依法处置欠薪案件19起,追讨工资573.9万元。
(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