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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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日前,县人社局出台了《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后续管理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就首聘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调控、岗位设置方案的变更、岗位聘用、岗位补给与调整、岗位晋级与转换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通知要求,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在岗位设置和调整时,应结合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编制总额和人员结构特点进行设置,保证主类别岗位满足单位的主要工作需要。事业单位要对已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细化管理,首次设岗时只明确专业系列的岗位,要根据单位具体专业工作和人员结构配置的内在要求,明确各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专业名称。同时要根据单位的工作职能、具体专业工作任务的轻重等科学、合理地调整好具体专业的数量。事业单位在岗位聘用工作过程中要不断完善竞争机制,应当采取动态聘用的形式,择优进岗。(张遵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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