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三举措选拔培育民间工艺传承领头人
一是精挑细选。县委召开常委会对县人社局提出的关于选拔培育民间工艺传承领头人的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提出了传承种类从精、人才规模从紧、户籍年龄从宽的选拔原则,随后以县委办、县政府办文件下发了《关于选拔培育民间工艺传承领头人的通知》,明确规定了此次选拔范围为木匠(传统木雕、根雕)、石匠(传统石雕)等9类工匠,选拔总量为100名,分期分批进行公开选拔,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命名。
二是授予名誉。纳入全县民间工艺传承领头人管理的工匠,以县委办、县政府办文件进行命名,在选拔全县农村实用拔尖人才时给予重点倾斜;直接晋升为中级工(四级)并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是给予利益。管理期内每人每年发放民间工艺传承津贴1000元;采取师带徒方式传承工艺,经正式考核,徒弟确已具备该项工艺技能的,每带出1名徒弟单独奖励师傅500元;对产业带动大、促进农民增收贡献突出的另外奖励1000元;优先享受人社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技能提升培训,促其工艺继承创新和传承升级。
(杨赟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