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新标准失业保险金全部发放到位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全省失业人员失业保障金的发放标准按照区域进一步提高。从2013年9月1日起,远安县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原来的525元/月调整至630元/月,上调幅度达到20%,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提高,不仅为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提供了帮助,更有利于失业人员再就业。
截止10月15日,远安县共为141人次执行了新标准,发放了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为48930元,其中76人补发7980元。(汪秀琼 王鹏)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8 22:47:2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