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人社局六项举措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
枝江人社局 六项举措
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
举措一:抓调查登记,建信息台账。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创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前提是抓好基本情况的调查,做到对象清、情况明、信息准。在全市征地拆迁工作专班进入四园一片区的同时,印制了4000份《枝江市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表》,送发到各拆迁工作组,以拆迁村为单位,一户一表进行调查登记,以此摸清被征地农民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以及就业、参保等情况。以镇街道为单位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参保信息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实施***服务。
举措二:抓信息宣传,送政策***。除通过电台、电视台、三峡枝江网以及其它方式进行宣传外,还将国家、省有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创业、培训等政策信息、企业用工岗位信息、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编印成宣传资料,各印了4000份,连同《枝江市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表》送到各征地拆迁组,在开展走访调查时一并发到被征地农民手中。与此同时,将就业、创业、培训等政策信息、企业用工岗位信息、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录音成磁带,组织服务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企业用工宣传车 在四园一片区走村串户、大街小巷进行巡回播放。通过宣传,达到使各项政策深入人心的目的。
举措三:抓职业培训,促就业创业。在搞好调查、开展宣传的基础上,根据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培训愿望及要求,以村为单位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引导性培训,向被征地农民宣讲当前就业形势、就业创业政策、农民工进城就业创业基本常识和相关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知识,帮助被征地农民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同时进行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报名登记。针对被征地农民创业要求,为被征地农民举办12期创业培训班,让更多的被征地农民走上创业之路。按照被征地农民愿望,组织开展电工、电焊工、车工、叉车司机、数控车床、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电子仪表装配工、计算机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技能。
措举四:抓人岗对接,助早日就业。为把被征地农民就业与企业用工服务有机结合,市人社局组织各镇街办对全市215家企业进行了用工调查。有30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地缺工问题。缺工人数3700余人。为搞好人岗对接,从10月10日开始,以园区为单位,分别在姚家港化工园、仙女工业园、物流立业园、安福寺工业园及城西片区各举办1场招聘会,组织部分企业进入招聘现场开展招聘活动,为被征地农民就业提供岗位。
举措五:抓政策扶持,帮自谋职业。一是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被征地农民家庭从事个体创业、合伙经营并带动就业的,分别给予8万元或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并给予全额贴息。对被征地农民组织起来兴办劳务产业或合伙创业的给予5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兴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达到规定的安置人数和相关条件的,给予20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并给予50%贴息。有创业意向和创业能力、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财政给予贴息,期限两年。贷款额度男性最高不超过5万元,女性最高不超过8万元。二是落实创业补助政策。对生活困难的被征地农民自主创业的,在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可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生活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按每人每月150元给予生活补助。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在规定限额内按国家政策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四是落实社保补贴政策。生活困难失地农民中,从事灵活就业、并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其当年缴纳数额的6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补贴至退休。对各类企业吸纳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给予一定标准的社会保险补贴。
举措六:抓社会保障,解后顾之忧。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办理社会保险手续。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村(居)委会登记造册,公示无异议的,由镇(街办)报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到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办理参保手续。对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可以以在村务农年限进行补缴,补缴年限为周岁数减16年,一次性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市或镇(街办)财政按第一次参保缴费的10%给予奖励,市级项目由市财政奖励,镇(街办)项目由镇(街办)财政奖励。村(居)委会优先将该户被征地补偿费的70%部分用于缴纳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足部分由其个人补足。(市人社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