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劳动维权结三三得十成果
劳动争议的实质是劳资双方利益的冲突,争议发生后,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应及时调处,达到定纷止争。近年来,远安县随着招商力度加大,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多,在调解工作过程中,远安县人社局通过实践和不断总结,以进门一杯茶、倾听一句话、依法依规办、合情合理帮为原则,摸索出了三三劳动争议调解方法,劳动者给出了十分满意的评价,把为劳动者维权落到了实处。
调解前三心接待法。三心即热心、诚心、细心。首先是热心,就是热情周到,笑脸相迎,语气和谐,绝不摆架子,使性子;其次是诚心,就是耐心询问,弄清诉求,找出开展调解工作的切入点,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对不合理诉求,不嘲讽,不拒绝,而是认真解释,耐心分析;再次是细心,就是通过认真观察当事人的言谈举止,分析其性格特征,了解其心理活动,从而掌握说话的分寸和做工作的方式方法。
调解中三要促调法。三要即:情况要摸清、责任要分清、方案要可行。一要摸清情况,对劳资双方的具体情况要仔细询问、认真倾听,通过劳动合同、职工名册、进出登记、工资发放表或其他协议等深入了解双方争议焦点,做到心中有数;二要分清责任,根据合同细节及双方当事人实际情况,找准纠纷的关键点,明确双方责任:三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根据当事人的态度、心理及文化素质,综合考虑各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案。
调解后三问执行法。三问即:问执行速度、问执行效果、问异常原因。一是问执行速度,在调解结案后,尽量做到及时办理,当场兑现,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提高调解效率;二是问执行效果,为了防止久调不决久拖不结 等有损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在调解期限内,通过电话或登门了解执行结果,督查其按调解方案执行到位;三是问异常原因。在实践过程中,偶有达成协议后反悔,拒不执行的异常案例,需要详细询问其异常原因,适时阐明法律规定,帮助分析利弊,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层上,达到调解工作的最佳效果。
近三年来,远安县人社局共接待劳动争议案件1669件,通过三三调解法成功调解1571件,得到广大劳动者和社会一致好评,维护了县域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陈维林、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