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8家单位获得劳动保障最佳诚信单位称号
宜昌花林水泥有限公司等8家用人单位,在劳动保障最佳诚信单位中榜上有名,这8家单位在劳动合同订立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支付、遵守国家新工时和休息休假等劳动用工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在全县营造用人单位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诚实信用的良好用工氛围。县人社局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湖北省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暂行办法》等规定,一是根据用人单位自愿申报、县人社局推荐相结合,产生初评名单;二是县人社局劳动维权组依据初评名单、年审结果、处理投诉举报案、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招聘录用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按照条件、坚持标准、逐项评分、严格考核后产生后选名单;三是县人社局诚信考核评价组依据后选名单,集体考核评审,通过远安网和劳动力市场向社会公示10天征求意见,在668家用人单位中产生宜昌花林水泥有限公司等8家用人单位为远安县劳动保障最佳诚信单位;有湖北省电力公司远安县供电公司等99家单位为劳动保障诚信单位;有554家单位为劳动保障合格、基本合格单位;有远安县鸣凤龙潭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被评定为劳动保障不合格单位。
对最佳诚信单位予以通报表彰,推荐参与省、市、县政府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建议金融机构给予信贷支持;不合格单位将被作为劳动保障监察的重点监管对象,对其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和纠正,在政府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中予以一票否决,不合格信息将被记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自推行诚信等级评价制度以来,我县很多用人单位在促进自身发展的同时,通过就近学习最佳诚信单位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以诚信立业,模范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王洪 徐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