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基层小舞台聚力调解大合唱
当阳基层小舞台 聚力调解大合唱
,笔者从当阳市人社部门了解到,针对劳动争议调解多样性、争议多发性,该市以基层人社中心为载体,加快推进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步伐,目前全市已建立95家基层调解组织,半数规模以上企业均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全市的基层调解网络基本实现覆盖。今年来,该市以慎裁决,重调解为抓手,共受理各类劳资纠纷146件,涉案金额达到170余万元,其中通过调解处理的达到93件,占受理总案件的***%,妥善处理了8次集体上诉案件,帮助一百多名劳动者追讨了工资及相关社会保险费用。至此,该市一个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为主导,工会、司法、企业代表组织及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基层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协调机制的基本建立;依托小平台开展大调解,抓出了成效,做出了特色。
据悉:今年以来,随着各类实体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劳动关系更趋复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利益纠纷呈多发态势。当阳市人社部门积极加强基层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加大调解员业务培训力度,努力探索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律及方法技巧。每个调解中心都做到"四有"和"三到位"。即有标牌、有调解室、有业务流程、有学习资料;组织落实到位、制度落实到位、人员落实到位。初步形成了市、镇、(街道)和用人单位三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实现就地、就近化解劳动争议,充分发挥了基层化解劳资矛盾的"减压阀"作用。坝陵人社中心调解委在处理浙江一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误导宣传,致使河南5高校95名暑假打工大学生对其失去信任,要求返回出发地,退换已交150元车费一案,该公司开始不理会。后在调解委的反复宣传政策下,最终与本地公司一起出资帮助学生返回,问题得到圆满完成。两河青年余***与一公司签定了自2012年6月至一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公司安排余***加班,未付加班工资,也未安排补休。依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法定节假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在两河镇调解委员会的积极努力调解下,该公司向其支付了今年5月1日至3日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当阳青年张某一直在当阳一塑业公司上班,中途并未中断上班时间。该单位在2012年单位单方面中止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义务,张某提出要求遭到企业拒绝。两河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照《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按期缴纳之规定,两次与企业协调,最终同意为张某补缴了2012年社会养老保险。
采访中,一些在村镇企业务工的农民工笑呵呵地说,在本地打工就有这个好处!有了劳动争议纠,一个电话投诉,中心就就能***服务,纷调解及时。
当阳市劳动仲裁院胡院长向我们介绍:今年来,该市着力在源头防控,消除隐患,畅通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下功夫,通过基层平台及时排查和化解争议隐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局部问题演变成全局问题。同时,通过加大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力度,强化企业经营人员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使劳资双方都能清晰了解到自身的合法权利义务,引导企业和职工在知法、懂法、守法的基础上,依法诉讼、合理诉讼、正当诉讼,将一些无序的上访引导到有序的调解、协商渠道上来。引导企业建立规范完善的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合同内容,规范解除、终止合同程序,引领企业注重营造以人为本,和谐用工的良好氛围,让员工真正能感受到企业的人性化管理、科学化管理,进而树立主人翁意识,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再是剑拔弩张的对立方,而是利益一致、互信互助的合作方,追求的是劳资双赢的境界。(当阳人社局办钱敏、张春华、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