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人社推行庭审旁听制度打造阳光仲裁窗口
近年来,远安县人社局按照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规范办案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坚持部分疑难案件实行庭审旁听制度,从而进一步增强了案件审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社会公信力。主要做法是:
一是近亲参与旁听;对较复杂的争议案件允许当事人的亲属或同事参加旁听,使其全面了解案件审理情况,打消当事人的一些顾虑。
二是主动接受监督;对部分疑难案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维稳成员单位领导等参与庭审观摩,对整个庭审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真正起到公证人的作用。对有社会重大影响的案件,同时邀请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全程***报道,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模式。
三是结案集体会审;案件审理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先由仲裁庭或合议庭拿出初审意见,然后向县劳动仲裁委员会领导或成员单位进行汇报,通过分析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再予以正式下发有关裁决文书,从而大大降低了争议案件的诉讼率。
截至今年7月底,远安县先后有20余起劳动争议案件通过上述办法得到了妥善处理和解决。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不仅取得了当事人的理解与支持,而且确保了办案质量,受到了双方当事人和社会的一致好评。(陈维林、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