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人社局三个服务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是就业培训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结合其专业特点,组织有针对性地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力争使培训合格率达到98%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达到95%以上,引导其在生产和服务一线实现就业创业,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重点开展以定向培训为主的就业技能培训。对企业拟录用的高校毕业生,重点开展以岗位需求为主的岗前培训。
二是专项活动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有针对性地召开座谈会,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增强就业信心,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采取个别推荐、集中招聘与专场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努力搭建求职、招工平台,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服务。同时,将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人社干部一对一帮扶就业服务,千方百计推荐就业;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要至少提供一次政策咨询、一次职业指导和三次基本符合其需求的岗位信息,组织其参加两场招聘活动,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三是维权保护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及时纠正性别歧视和其他各类就业歧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不得对求职者设置性别、地域、民族等条件,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加大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督促企业依法规范用人,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后的合法权益。(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凤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