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四项措施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通讯员:夏兰)为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县人社局四项措施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经办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经办能力。各乡镇中心进一步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聘请了各村居会计为养老保险基金专管员,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加强财务管理,做到日清周结;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各村根据组别整理***,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报表编报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努力做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
二是加大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各镇、村经办员对累计收缴超过2000元的保费当日缴存收入户,严禁各村居经办人员私自存入个人帐户,杜绝不安全隐患,各乡镇中心每周根据收入户存款通报各乡镇、村居进度。
三是严把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待遇发放到位。对于到龄人员享受条件,经由个人提供完整的参保资料附农行卡复印件后,经村、镇两级审核后方可上报;对于系统中到龄符合享受待遇的人员,中心已于每月月底导出到龄人员反馈给各村居经办机构,并督促经办人员务必在次月15号前上报,做到应发尽发,不重复上报,不漏报。同时对已上报人员在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做到现实发放与系统数据保持同步,真正实现信息系统化管理。
四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管理透明力度。县镇村经办机构各项管理制度已健全,同时将办事指南,经办服务流程及所需资料已在便民服务大厅几个村居公开栏上墙公布;建立了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进账进行监控,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使工作量化、细化、制度化、确保了各个环节正常有序且高效率,高质量的运作。